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269.“以色列伸出右手来,按在以法莲的头上”表他认为真理要占据第一位。这从“伸出右手”的含义和“以法莲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伸出右手”是指认为占据第一位,“右手”表示第一位,这是显而易见的;“以法莲”是指理解力,因而也指信之真理,因为当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有天堂之光所提供的视觉,因而有属灵视觉(参看6222节),信之真理就住在这理解力部分。本节,以及17-19节经文提到,以色列把右手按在以法莲的头上,左手按在玛拿西的头上;这种行为表示他认为信之真理占据第一位,仁之良善占据第二位。他之所以如此思想,是因为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人在重生之前对它们没有别的想法。事实上,属灵人能直接意识到何为信之真理,却意识不到何为仁之良善;因为后者通过一种内在途径流入,而前者则通过一种外在途径流入,和记忆知识一样。
但没有重生的人会很绝对地说,信占据第一位,也就是说,信是教会的本质,因为这样他们就能随心所欲地生活,却仍能说,他们怀有得救的希望了。这也是为什么如今仁已完全消失,以至于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仁,甚至因此不知道何为信的原因,因为这一个离了那一个不能存在。如果仁占据第一位,信占据第二位,那么教会的整个面貌就不同了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除了那些过着与信之真理相一致的生活,也就是过着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外,没有人会被称为基督徒。人们也会知道何为仁,不会基于有关信之真理的具体观念而在诸教会中作出区分,从而制造出众多教会。相反,他们会说,只有一个教会,这个教会包括所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,不仅包括那些在教会所在地区里的人,还包括那些在它之外的人。如果他们这样说,教会对诸如属于主国度的那类事物就会有一个被光照的看法;因为仁会进行光照,带来光明,而无仁之信则从来不会。与仁分离之信所带来的错误观念也会被清楚认识到。
由此可见,如果仁之良善占据第一位,也就是说,如果它是本质要素,信之真理占据第二位,也就是说,它是表达仁之良善的外在形式,那么教会的整个面貌将变得何等不同。教会的整个面貌会变得像古教会,古教会便以仁爱为教会的标志,并且除了仁爱的教义外,没有其它教义;他们由此而从主拥有智慧。该教会的性质在摩西五经中以这些话来描述:
耶和华就环绕他、教导他、保护他,如同保护祂眼中的瞳人。又如鹰搅动巢窝,在雏鹰以上两翅扇展,接取雏鹰,背在两翼之上。这样,耶和华独自引导他,并无外邦神与他同在。耶和华使他乘驾地的高处,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;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,从燧石中吸油;也吃牛群的奶油、羊群的奶、羊羔的脂油、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和公山羊,与肥美的麦子,也喝血红葡萄汁酿的纯酒。(申命记32:10-14)
所以,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都在天堂,享有那里的一切幸福和荣光。
3194.“以撒刚从庇耳-拉海-莱回来”表示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。这从“以撒”的代表和“刚从庇耳-拉海-莱回来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以撒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(参看2083, 2630节),在此是指其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,因为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还没有从属世层中被召唤出来,并与良善结合;这种结合就是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。“刚从庇耳-拉海-莱回来”是指从神性真理而生。在原文,“庇耳-拉海-莱”表示“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”,如前所述(创世记16:13-14),在那里我们读到:夏甲就称向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“你是看见我的神”;因为她说,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?所以,她称那泉为庇耳-拉海-莱(即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)。关于这两节经文的含义,可参看前文(1952-1958节);这几个章节也清楚表明,“泉”是指神性真理,“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”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,在那里被称为主的内层人。关于这极深的奥秘,情况是这样: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;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,从神性真理出生。或也可说,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,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。这就是主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,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这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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